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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身广告“新创意” 停车费充当广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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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影响力广告新闻广告影响力广告

2013-06-27

摘要:户外广告五花八门,集中整治行动广泛开展,但是有一处身广告之另类程度竟然停放颇多天数,而每天只按时来交停车费就过关了。

 日前,余女士拨打晨报新闻热线85777777反映,王墩地铁站口有一辆贴着广告的私家车停在那好几周。她觉得这种流动的广告车很不规范。上面的广告单也随意插在车玻璃上,很容易被风吹掉。
  位于地铁口附近的这辆流动广告车,车的左右两边玻璃上都贴着黄色醒目的广告,车上还放着数十张该公司的宣传单。一位身穿停车收费衣服的工作人员称这辆车已经停在此处近两周了,每天司机都会过来缴25元停车费。大多数乘客觉得,广告宣传还是应该规范,不能随意贴放。也有部分乘客持反对意见,觉得广告车并没有影响乘客的出行,很佩服车主的商业头脑。
  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车身广告属于户外广告,户外广告的发布审批属于城管局。江汉区城管局的工作人员称,这种流动广告车,如果没有占道,目前也没有明确规定归城管部门管。
  湖北汉武律师事务所余钢律师表示,此种情况系利用交通工具张贴、悬挂广告的情形,即属于《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才能发布广告的情形。如果发布广告者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限期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登记手续的,责令停止发布。
  此类车身广告市民看法不一,但是若出现跟风现象地铁口想必要更嘲杂了,另一个层面讲,反映了小企业不愿华广告费做宣传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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