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圳商报
深圳商报记者 文灿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2014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部署会上获悉,在深圳市2014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实施方案中,除各区考核指标有所变化外,还新增“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指标,并将“排水达标单位(小区)创建”调整为“内涝治理”。
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纳入考核
据了解,2014年度考核方案与2013年度考核方案相比有所不同,主要修订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考核对象中,将市直部门按照综合部门和执行部门划 分为A类和B类,并在考核结果评定中分别评定优秀奖;二是各区考核内容中一级指标与《生态文明决定》相关内容保持一致,三级指标根据2013年度实施情况 进行了调整,公众满意率修正方式发生了变化,将更贴近公众感受;三是将考核重点放在了各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生态文明决定的工作情况和成效上。
督促各区解决辖区内涝问题
今年“5·11”暴雨引发了国内外对深圳内涝问题的广泛关注。《深圳市2014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实施方案》将“排水达标单位(小区)创建”调整为“内涝治理”,内涝治理指标考核包括,制订开发建设项目汛期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方案;对各区在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开展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
据统计,全市共有易涝点286个,其中已完成治理的有143个,正在治理或准备治理的有76个,尚未治理的有67个。此外,我市每年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开发建设项目有近1000项,目前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并不理想。在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不落实是造成水土流失和内涝积水的主要原因之一。